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2×660MW粉煤灰销售(炉渣)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2×660MW粉煤灰销售(炉渣)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1-JGZB17-1868( 01- 01) 日 期: 2017年12月13日 1.1 受 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国家招标投标网(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空。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1 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2018-2019年度炉渣销售 |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且能完全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炉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渣使用或销售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单独拥有堆放容积不得少于六千吨的场地(自有或租赁),自有场地须提供其合法的证明材料(土地证或者能证明该场地所有权益的相关资料),租赁场地须提供出租人拥有该场地合法的证明材料(出租人的土地证或者能证明该场地所有权益的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与电厂合作相关证明资料(至少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度电厂销售合同及与其对应的两个月结算发票复印件)。 |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