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那坡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那坡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城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道路及绿化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那坡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城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道路及绿化 项目编号:GXBSZC2017-J2-072-TZ 项目联系方式: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国内注册,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并且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其它补充事宜: 判文件时,须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前来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图纸资料,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⑴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⑵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竞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年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提供);⑸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017年9月-2017年11月在竞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⑹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2017年9月-2017年11月在竞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⑻介绍信(原件);⑼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要提供);⑽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单位、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⑾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上资料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采购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 09: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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