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会宁县平定高速过境段景观林带绿化工程已由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发改发〔201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宁县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会宁县园林局的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一) 立项批复:会发改发〔2017〕40号 (二) 建设规模: 绿化总长2780米,绿化总面积为139140平方米,除会宁县服务区范围外,公路两侧均做景观林带绿化,设计栽植胸径2.0厘米,高1.2米的竹柳100609株;高1.2米,冠幅2.5米的侧柏5440株;胸径5.0厘米,高1.2米的红叶李23710株;胸径5.0厘米,高1.5米的新疆杨2731株等。 (三)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四) 建设地点:平定高速过境段鸡儿嘴至金会宁酒厂路段 (五) 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六) 工 期: 90日历天 (七) 质量标准:合格 (八)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企业资质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景观、环境等相关内容。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近三年( 2014 年 1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 2014-2016)良好的财务状况(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按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要求拟派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资格审查合格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4.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 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17 年12月11日 18:00 至 2017年12月17日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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