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坝花苑四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江苏海安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商贸物流园五坝花苑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绿化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包括:1、拆除障碍物(杂树、渠道、地基等)及垃圾清运;2、绿化施工(绿化用地整理、土方造型、苗木运输、栽植、苗木移植、土方回填、养护、支撑和草绳绕杆等)及缺陷责任期的养护;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HAX20140408938001001 绿化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1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业绩:近五年(2012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7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批(开标顺序和中标顺序为)刘缺花苑、环二路(S221-铁路二号线)、环二路(铁路二号线-铁路一号线)、五坝花苑绿化施工共计4个标段的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批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每家投标单位限中1个标段,招标人将按各标段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若在前一标段中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不再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后,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到2017年12月22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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