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3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名称:乌鲁木齐热电厂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工程(EPC)工程-7S及综合楼改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热电厂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工程(EPC)工程
采 购 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2日
1.采购方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满足相应资格、类似业绩的单位(简称“投标人”),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标的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资格条件:
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税务登记证;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认证书;
3) 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 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无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具有招标内容相同/相近的至少5个类似运行业绩,无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提示:对不符合资格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您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对于投标提交虚假资料的,一律废标,并有权拒绝本公司其它项目竞争性谈判,由于工期紧,而公司的合同生效周期较长,合同双方签字后即视为生效,必须待收到生效合同或收到预付款方可排产的慎虑并绕行。
公司合格供方及有类似相关业绩者优先通过资格预审。首次报名厂家需主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如不提供则自动取消报名资格,由于厂家较多,不做另行通知。望谅。
3. 标的范围见以下清单,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标包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范围 |
01 |
建安 |
7S及综合楼改造 |
4.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中午11时,逾期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