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221238-CQSH-0000426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沥青添加剂丁苯橡胶2500吨;
2.使用功能:改善沥青产品延展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要求;
5.服务:1.交货地点:长庆石化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2.交 货 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到货。 3.售后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紧急事故或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有必要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帮助时,中标人应在12小时内应答,并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 (2)中标人保证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招标人及时解决装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
6.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有效的三证合一)、开户行许可证; 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投标人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投标人2016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需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累计销售业绩1500吨及以上,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方为有效业绩,且合同相对人为最终用户(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的合同及对应发票); 8.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及投标人无中标后拒绝履约不良记录,并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均为否决项,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投标将被拒绝,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7时30分00秒
1.现场购买: (1)请潜在投标人于 2017年12月7日— 2017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