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D3723201700011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河南商丘联通智慧城市云中心机房消防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采购内容:2017年河南商丘联通智慧城市云中心机房消防工程(含安装调试),项目预算:89.2万元(不含税)。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项目实施(以使用方验收合格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保期:免费服务5年(以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始)。
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内容均为不可偏离项,不满足否决投标,技术规范书详见《附件:2017年河南商丘联通智慧城市云中心机房消防工程项目-技术规范书.docx》。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潜在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按照招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潜在投标人在商丘本地具有或承诺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设置本地固定办事机构,设立7*24小时服务电话,提供迅捷故障处理服务,技术支撑服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7、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河南商丘联通智慧城市云中心机房消防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采购内容:2017年河南商丘联通智慧城市云中心机房消防工程(含安装调试),项目预算:89.2万元(不含税)。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项目实施(以使用方验收合格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保期:免费服务5年(以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始)。
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内容均为不可偏离项,不满足否决投标,技术规范书详见《附件:2017年河南商丘联通智慧城市云中心机房消防工程项目-技术规范书.docx》。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潜在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按照招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潜在投标人在商丘本地具有或承诺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设置本地固定办事机构,设立7*24小时服务电话,提供迅捷故障处理服务,技术支撑服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7、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