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边检班车运输服务。
1.2项目概况: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华能海门煤炭中转基地码头一直由潮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边防检查工作,根据工作的需要,需配置一台上下班用大巴车及一台机动面包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边检通勤用车及应急专用车租赁技术要求》)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对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华能海门煤炭中转基地码头边检人员提供车辆运输服务(含司机)。
2.2 服务期
一年(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包车客运、道路运输、汽车提供代驾驶服务等相关字样;
(2)投标人需具有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资质和服务能力(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的业绩评价证明);
4.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12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