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漳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平地机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平地机采购项目
1.4、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产地 数量 交 货 期 交货地点
1.5、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柒拾贰 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1.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具备以下条件的:
2.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2、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3、制造厂商授权书或代理证明(若厂商参与投标不用提供);
2.4、对所提供的材料及资质真实性的承诺书;
2.5、售后服务承诺书。
2.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2.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方式:
3.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资格后审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