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12-12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拟建设10万吨/年EVA装置,建设地点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该装置由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承建,现已具备了招标条件。本次招标主要采购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及低压分离器。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完成项目备案,商务、技术文件已确定,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7-1740SITCK388 招标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10万吨/年EVA装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及低压分离器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福建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10万吨/年EVA装置高循换热器、废热锅炉和低压分离器 1套 高循换热器(E-502AB, E-503AB, E-504AB)、废热锅炉(E-501)和低压分离器(D-402) 其它详见:C7201.00-SB536-0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内投标人)/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国外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它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需提供证书相应复印件; 5) 投标人必须是本装置专利商推荐的供货商,或在投标前取得本装置专利商出具的合格供货商认证材料(需提供本装置专利商出具的合格供货商认证材料); 6)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套1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LDPE或EVA同类装置的同类设备供货应用业绩。请提供业绩表,证明有相似工况下设备的制造经验(标明型号、用户名称、用户所在地、投用时间、装置规模等),并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或最终验收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表及所出具的合同或最终验收证明复印件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视为没有业绩; 7) 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8)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近三年没有不良业绩记录或严重质量问题,否则其投标也将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12-1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12-19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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