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策勒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策勒县“两所”备用燃气采暖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策勒县“两所”备用燃气采暖锅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TY2017ZFCG087-01号 三、招标内容:4吨卧式锅炉,采购预算420000元。(详细数量、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范围:采购、装运、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投该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的生产企业; 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资质,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四条(3)-(6)项(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核对)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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