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老母山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老母山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实施方案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保[2017]176号文批复,招标人为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老母山清洁小流域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恒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老母山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
3、建设规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km2
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8月31日,共251日历天。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7、招标范围:等高改垄266.62hm2;栽植云杉乔木林22.57hm2,栽植樟子松乔木林31.64hm2,栽植沙果经济林8.31hm2,栽植柠条灌木林38.37hm2;修建水源井2眼,修建作业路6km。输水洞浆砌石护坡0.04hm2,修建停车场0.6hm2(植草砖0.32hm2,水泥彩砖0.25hm2,绿篱0.03hm2);栽植梧桐、丁香混交林0.1hm2,栽植五角枫乔木林0.66hm2,栽植王族海棠乔木林4.02hm2,灌草绿化1.13hm2(铺设草皮1hm2,栽植造型绿篱0.03hm2,栽植兰花鼠尾草0.1hm2),栽植绣线菊0.09hm2,栽植水生鸢尾0.2hm2,种植紫花苜蓿、披碱草3.92hm2;观景凉亭3处,观湖长廊50m,生态小路900m。(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8、最高投标限价:263.8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水土保持工程业绩3项,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投标单位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7、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方可报名;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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