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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有关概况如下: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余热锅炉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额定工况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50吨(包括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35吨),年处理生活垃圾和含水率40%左右城市市政污泥27.38万吨,建设一条垃圾焚烧生产线。焚烧炉的处理能力达到1×750t/d(其中含35t/d干污泥),并且能够在110%超机械负荷情况下长期的连续稳定运行(786t/d城市生活垃圾+35t/d含水率40%左右市政污泥);本文件所列的要求适用于本工程一台垃圾焚烧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 3、招标内容: 投标方应提供1台本需求的余热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包括适当的安装裕量。(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交货地点: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涝港村青林山创冠环保(安溪)有限公司厂区东部预留场地。 5、提资与供货进度:投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所需的资料和土建必要的荷载数据;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设计桩基础所需的布置和荷载资料;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第4个月钢架、楼梯、平台、汽包、水冷壁开始供货,并在第7个月内供货完毕,具体供货顺序应满足安装施工顺序;安装完成、具备调试条件后协助招标方完成合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调试。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 2)投标人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单炉垃圾处理量不低于500t/d机械炉排炉)2台或以上余热锅炉投运业绩(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 6)投标人提交余热锅炉初步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深度达到初步评审要求,(设计参数要求见技术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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