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太仓智慧物业平台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太仓智慧物业平台三期项目,招标编号为:YT02201700131ZB,招标人为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2147350元(含税)。
1.1.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太仓智慧物业平台三期项目系统集成服务(含软件开发)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1.1.3 建设地点:太仓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2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1.3 免费维保期:本项目所有设备免费维保期为2年,整体系统免费维保期为3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147350元(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1055500元(含税),集成部分最高限价为1091850元(含税),投标人设备部分或集成部分投标报价高于分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2.2 投标人资质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有效的)或条件之一: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及以上;
(4)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四级及以上;
(5)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系统集成服务,且具备自主开发软件的能力,须提供至少1个自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软件开发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双方当事人签字(仅适用于合同签订主体为自然人)或者盖章(合同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签订日期等信息及服务内容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甲方盖公章的已完成项目订单,及订单中项目对应发票,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2.3 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货物类、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7.2 被责令停业的;
2.7.3 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2.7.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7.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7.6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7.7 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7.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2月12日下午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