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招标人: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截止报名单位不足,现第二次公告如下,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集团安徽分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开标时间:
招标人: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截止报名单位不足,现第二次公告如下,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集团安徽分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061/16-CL-0101 |
石灰石子 |
900 |
五、项目概况:
6.1项目地址: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
6.2项目规模:六安电厂二期机组容量为2×660MW 机组2018年度石灰石采购。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请提供合格资格审查资料。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8.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8.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3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份石灰石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包括月供货量大于10000吨的能力和一定的储备能力。
8.5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石灰石生产商相关的“采矿许可证”,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销售意向书》,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委托运输合同。
8.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18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