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稀土高新区南壕村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经由招投标管理部门批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及分包情况: 二、项目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南壕村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房地产评估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1)-(7)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 (5)税务登记证副本;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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