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以豫发改能源【2017】7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康县富民光伏发电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太康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太康县各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23个标段,
1-22标段:施工安装
23标段:监理(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22标段: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3标段要求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须具备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3.3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提出申请。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申请截止后,如每个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报名人少于5家(不含5家),资格预审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