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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冕宁稀土产业园区核心区沿108国道绿化建设一期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一、本项目经凉山州财政局凉财建【2016】7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冕发改经信比选备案(2017)2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冕宁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冕宁稀土产业园区核心区沿108国道绿化建设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冕宁稀土高新产业园区核心区沿108国道以西。
实施时间 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19日,共计3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核心区108国道以东长980米、宽12米(局部8米)的绿化扬尘防护隔离带。
建设资金 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资金已到位。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冕宁稀土产业园区核心区沿108国道绿化建设一期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

(3)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来完成过2个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景观绿化类似业绩;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实行压证施工、持证上岗;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5.省外入川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6.随机抽取时申请人代表必须到场并符合“凉府发[2012]30号”文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2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12月18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56.41 2.82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冕宁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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