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二期工程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7-12-13
招标编号:0848-1740HW108281
开标时间:2018-01-0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二期工程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二期工程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编号:0848-1740HW108281)。
2.2项目概况: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对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二期工程进行项目工程总承包。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羊街工业园区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位置:东经102°52′24.13″,北纬23°42′3.49″。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两台完整的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80个日历日安装结束检验合格完毕交货。
2.6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羊街工业园区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现场。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设备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6每年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已有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必须具备不少于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当前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代理商参加投标时,主要设备(锅炉本体汽水系统管道)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制造商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3.9制造商参加投标时须具有符合本次采购范围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3.10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具有制造商的符合本次采购范围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