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地点:北海电厂
项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预计2018年1月10日签订,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日为准,合同开始时间与预估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项目概况: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炉渣的运输,保证粉煤灰、炉渣及时拉运销售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标书款 (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0645-17ZB0555 |
北部湾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招标公告 |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炉渣的运输,保证及时清运粉煤灰、炉渣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
粉煤灰预估25万吨,炉渣预估1.3万吨(含水率预估25%),以实际产出量为准。 |
1000 |
1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的工商注册经营许可范围中必须包含粉煤灰、炉渣销售或建筑材料开发、生产、销售(开发、生产和销售三者有一个即满足要求);
3、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至少有两个年度总承包2×300MW机组及以上粉煤灰及炉渣销售的业绩或具有两个年度采购或销售粉煤灰及炉渣业绩量不少于10万吨的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和经销凭据);
4、投标人在 2014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5、投标人在 2014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6、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7-12-13 20:00:00----2017-12-20 20: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录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