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鲁联通〔2017〕074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2018-2019年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30KW 柴油发电机(利旧)电源车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2019年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30KW 柴油发电机(利旧)电源车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鲁联通〔2017〕074号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简介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简介
部分地市的30KW柴油发电机电源车已经报废,为了满足移动发电的需求并节省资金,需要对30KW柴油发电机电源车重新进行招标采购,中标厂家将原有车载油机拆除、运输至工厂、保养,并完成安装调试,发至我公司投产使用。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30KW柴油发电机汽车电站(含附属部分)40台,其中油机为利旧部分,需提供旧油机的拆卸、运输、保养、安装等服务。
1.3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1.4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限价300000元/台,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否决投标。
1.5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1.6 交货周期:订单发送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潜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满足上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3 潜在投标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2.4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在中国注册的单位,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5 潜在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投标申请。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6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2015年至今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业绩要求为30台(累计值)上30KW及以上功率的同类电源车改造。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电源车合同首页、产品内容页、大签页、付款发票,同时提供甲方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及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厂的唯一授权。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2018-2019年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30KW 柴油发电机(利旧)电源车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2019年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30KW 柴油发电机(利旧)电源车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鲁联通〔2017〕074号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简介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简介
部分地市的30KW柴油发电机电源车已经报废,为了满足移动发电的需求并节省资金,需要对30KW柴油发电机电源车重新进行招标采购,中标厂家将原有车载油机拆除、运输至工厂、保养,并完成安装调试,发至我公司投产使用。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30KW柴油发电机汽车电站(含附属部分)40台,其中油机为利旧部分,需提供旧油机的拆卸、运输、保养、安装等服务。
1.3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1.4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限价300000元/台,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否决投标。
1.5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1.6 交货周期:订单发送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潜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满足上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3 潜在投标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2.4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在中国注册的单位,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5 潜在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投标申请。需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6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2015年至今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业绩要求为30台(累计值)上30KW及以上功率的同类电源车改造。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电源车合同首页、产品内容页、大签页、付款发票,同时提供甲方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及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厂的唯一授权。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