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翔安新机场管廊项目自购物资(钢板止水带)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03G-GL-WZZB-2017-07-02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此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厦门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现钢板止水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邀请招标。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翔安新机场管廊项目现对钢板止水带自购物资进行的第1次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管廊所在道路包含翔安东路及大嶝大桥过海段、环嶝北路、寻窟北路、横二路、机场快速路(原八一大道)、迎宾大道、大嶝中路、机场北路,全线约19.7km,总造价约9.8亿元。 2.2招标内容如下: 地点 收货人 交货期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GB-ZSD-01 钢板止水带 300*3mm 米 45000 项目指定地点 项目指定人员 2017.12-工程结算 1000 20000 合计 45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板止水带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镀锌钢板年产1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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