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10kV及以下配电类、营销类技改修理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计部[2017]10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勘察设计服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市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江海供电局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10kV及以下配电类、营销类技改修理项目,最终投资规模以江门供电局投资计划下达文件为准,具体项目以江门供电局最终下达的项目为准。
2.3计划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的要求的时间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并根据业主提供的年度下达项目(含年中新增项目)的建设规模,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工程规划报建(如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如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竣工图文件、电子化移交的相关设计工作及设计代表进行现场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B、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C、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联合体投标,设总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册人员);
3.4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
3.6其他: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②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③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