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平朔集团公司2017年11月第2批(包1-2、6-7)日常物资二次询价采购进行公开询价,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范围:
包号 物资名称 项数
1 透气膜等 24
2 牛板筋等 15
6 安全旗杆 2
7 推压螺丝包|2800XP电铲(二次) 4
共计:4包,45项。
注: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交货期:国内供货产品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国外供货产品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货或不交货。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仓库。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6.报价有效期:所报价格应从截止报价之日起90天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内,买方可征得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
二、质量保证
1.报价厂家所报产品应是全新的且无材质、无加工工艺缺陷并承诺1年质量担保(消耗件除外),应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2.报价厂家请详细阅读询价文件,对所采购内容有完整的认知能力,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付款方式、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矿不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三、报价厂家的资格要求
1.报价厂家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报价厂家必须是本次询价物资的专业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或同类产品的经销商:报价厂家如为境外的原设备生产厂家可直接参与报价,原设备配套的OEM厂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国产化试制成功厂家必须有试制成功报告;如为代理商或同类产品的经销商须提供关键件的代理授权证明及同行业的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
报价厂家如为境内生产厂家,则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报价厂家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所报关键产品的原境内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其投标资格已经通过审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和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流程:
3.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