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根据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情况,食堂、塑编车间、洗槽队需要劳务人员暂定37人,其中食堂2人、塑编车间12人、洗槽队23人,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为保证提供以上岗位的劳务派遣员工能力和数量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018-2019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标人,与其签订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2.2工作地点: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公司)。
2.4费用组成及要求:包括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费及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劳动报酬、保险费用。招标人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制定劳务人员岗位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5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劳务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指定工作后,招标人每月30日前与中标人结算上月管理费及劳务人员保险费用。
2.6 在锦州市以外省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具有为所派遣人员在锦州市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该文件应由锦州市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提供。
2.7计价方式:费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辽宁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人力资源派遣服务的相关资质,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须具有正在承担的类似规模劳务派遣业务两家以上(含两家)的从业经验(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无行业不良记录,在各个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6对提供的服务人员的要求:劳务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体检合格,无不良行为,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服从管理。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 请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