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已由长发改[2015]5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为湖南龙骧长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高低压配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南地块交通枢纽 部分高低压配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与时代阳光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的高低压配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高压引入从国家220KV、110 KV变电站接线至项目红线边及室内高低压配电,包含变压器、低压出线柜,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468.958735万元。(注:本项目内线部分指:从中心配电间至各分配电间的高压柜至变压器至低压柜止。外线部分指:从220KV、110KV变电站新出专线至项目的红线内的户外环网柜,环网柜至中心配电间的10KV进线柜的接线桩止。下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汽车南站南地块交通枢纽部分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电力系统、照明系统及各防灾减灾系统等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包括高压引入,从国家220KV、110KV变电站接线至项目红边至室内配电房低压出线柜所有的安装及管道敷设、顶管施工、道路破除、道路恢复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外线部分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内线部分优化设计并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本项目的用电报装、审批、调试、检测、验收、送电等各环节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双电源高可靠性保障费用及预存电费除外)及质保期内设备的备品备件、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等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外线部分总用电负荷按38000KW一次性设计、施工到位,按招标人要求及项目实施进度分批申请送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 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直至送电等所有环节)。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应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两项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含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具有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类均为贰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4企业近 3 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①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5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即至少应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制定,投标报价由①外线部分报价;②内线部分报价两部分组成,采用附表6(1),分别计算报价得分。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 12月 1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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