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全厂保洁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CX04-JGZB17-1737( 01- 01)
日 期: 2017年12月14日
1.1 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全厂保洁、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服务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1 |
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全厂保洁 |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国内两个同类型项目的合同业绩。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维护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全厂保洁项目全厂范围内(不含水源站)的日常清洁、卫生维护、垃圾处理,包括各区域内主厂房、各辅助生产车间厂房、集控室、开关室、电缆层、各办公楼(含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不包含员工办公室内)、输煤系统及煤场区域、全厂道路卫生(包括厂内运煤公路、进厂路、灰库至磅房道路等)、厂内各建筑物公共区域卫生、厂区内化粪池、防洪沟、沉淀池、排水沟、排洪沟、阀门井等(含室内墙面天花的定期清扫);工业保洁包括厂房窗子玻璃卫生、平台栏杆、构架、电缆桥架、遂道、沉淀池、沟道卫生、设备及管道(运行中的旋转机械和电气设备及附属测量、控制元件,不在此范围,如:轴承、电缆、操作控制盘等)等公司内区域的卫生,包括特殊的工业卫生,如大面积污染处理、沟道疏通、煤粉清理、停机修理时煤粉清理等,按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特殊清理等;垃圾处理包括全厂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清运(清运至灰场,运输距离约为4公里)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14日09:00整到2017年12月22日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