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区七宝镇水务站2018年镇级村级河道保洁河道设施及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河道维修养护作业基本条件作业类别三类及以上资质;(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备注”);(5)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七宝镇水务站2018年镇级村级河道保洁河道设施及绿化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20171204-034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8501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社会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闵行区七宝镇水务站2018年镇级村级河道保洁、河道设施、绿化养护项目服务工作,养护内容为浆砌块石护岸养护、木桩护岸养护、防汛通道养护、河道绿化养护、附属设施--栏杆养护、附属设施--三牌养护、保洁--陆域部分、保洁--水域部分及常规巡视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2018年01月01日-2018年12月31日(2)付款方式:前三季度每季度结束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5%,四季度结束支付合同价款的10%,经七宝镇水务站及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及考核合格后结清余款。(3)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项目预算:579.7212万元;招标上限价:575.1683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8年01月01日-2018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5797212.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797212.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07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26 16:00:00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