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北溪村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普宁市农业局、普宁市财政局以普国土资高标【2017】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度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北溪村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3建设规模: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北溪村等4个村现有耕地共1350.2亩,其中北溪村543.58亩、篮兜村165.9亩、大陇村485.7亩、陈畔村155.03亩。
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本项目EPC招标的总价:5237.32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北溪村等4个村现有耕地1350.2亩,包括旱地278.23亩,园地1071.97亩开垦水田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设计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壤采样及检测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4.2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工程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编制竣工图等全部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5工期要求:
2.5.1 勘测设计工期:合计3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勘测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
2.5.2 施工工期:合计12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土地协会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土地规划等级证书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农业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到场报名。
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6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7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到场报名。
3.8拟派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9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质检员3名、安全员5名、施工员5名、资料员3名、材料员2名,以上人员须有相应专业的岗位证书,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10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3.10.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10.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期限为覆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足三年的则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1投标报名者必须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说明: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证明书原件。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6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4.7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8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9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6.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 7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