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供电段电力变压器等公开采购项目,立项单位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供电段,资金来自更改,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需电力变压器等物资设备,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确保供电设备运行安全。 2.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14号); 2.《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15号); 3.《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沈铁物资〔2017〕21号); 4.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处《关于开展2017年更新改造计划收口工作的通知》。 3.资金来源 更改 4.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件1。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经销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本次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注册资金为三证合一的单位,注册资金无显示的需提供注册地工商局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6.2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500元,购买谈判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必须在报名表中填写准确,采购所将留存备查。 6.3保证金金额:(A02:400元),电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6.4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应从报价人注册的财务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转出,并于2017年12月18日(开标前2个工作日)上午12时前汇入到沈阳物资供应段的账户,账户详细信息: 7.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0日08:30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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