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重招)镇海炼化丁二烯装置生产用乙腈框架协议所需乙腈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211-0803-1484-B1
2.项目内容:(重招)镇海炼化丁二烯装置生产用乙腈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腈类化合物\乙腈(99.9%) 660.00 吨 包1-乙腈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5月10日、镇海炼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镇海炼化提前通知到货时间。供应商根据通知指定的到货时间3天内到货第一批300吨乙腈;第二批300吨乙腈根据通知指定的到货时间3天内全部到货。生产商及中间商需提供由法人签字盖章公章的供货书面承诺。 2.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其货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若生产商承诺发货地和注册地一致的,仅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委托第三方物流,应该签订协议。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2月6日16:00时至2017年12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