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3204111705230103-BI-001
一、工程名称:空港八村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总投资额:109161万元 2、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 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243055㎡,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76899㎡,商业建筑面积5477㎡,公建配套建筑面积4384㎡,地上不计容保温层建筑面积92㎡,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6203㎡(最终以施工图审图面积为准)。 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 年12 月至 2019年7月 6、工程规模:5#、8#、9#、10#、11#、14#、15#、16#、17#商业及物业、18#商业、19#商业、小区变3#、5#、6#、地下室(东)、 1#、2#、3#、4#、6#、7#、12#、13#、20#商业及21#公建配套、小区变1#、2#、4#、地下室(西) 三、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建筑面积 (㎡) 估算价 (万元) 投标人资质 类别、等级 项目负责人 专业、等级 1 空港八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桩基检测 243414.17 150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上岗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项目必须包括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基桩; (3)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入招标办 5.0 库 (入库网址:http://www.czgcjy.com)。 (4)外地检测单位须至市建管中心办理进常信用备案登记手续,备案范围包含招标内容。 3、投标保证金 2 万元/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 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账号:615101040218458 ;首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常州市新北区人防大楼108备案。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开具收据。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投标保证金收据;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投标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被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连续三个月; (5)外地检测单位须提供常州市《外地进常检测单位信用管理登记表》。 5.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 (3)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副本); (4)项目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上岗证书、职称证。 特别提醒: ① 以上5.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 以上5.1 款及5.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每标段各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5.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 按苏建招[2015]29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3 日至2017 年12 月 18 日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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