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重招)蔗糖2018年1-6月框架(天津分公司)所需蔗糖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130-0803-2724-B1
2.项目内容:(重招)蔗糖2018年1-6月框架(天津分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有机原料\蔗糖(99.7%)优级品 200.00 吨 包1-1
包号 招标企业 第1名份额 第2名份额
B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70% 30%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6月30日、天津聚醚部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特别要求:中标候选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样品进行化验合格后由招标人聚醚部进行聚醚产品中试,中试一周后,产品符合要求方能确认中标。 2.投标人所投物资(新疆甜菜糖)须提供近三年来经营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及相应发票(或复印件),提供相应合同及联系方式,否则否决其投标。 3.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候选人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4.执行标准,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厂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2月6日8:00时至2017年12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