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供电局2018-2019年智能除湿装置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编号:TC170S6YL/1 (0002200000022597)),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供电局,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玉溪供电局2018-2019年智能除湿装置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2.2标包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包,采购明细及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型号及规格(主要技术参数) |
1 |
智能除湿装置 |
套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备注:本项目采用框架招标,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数量以业主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中标单价=合同结算货款。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走势、市场供需形势及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情况,经与框架招标协议中标人友好协商对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作适当调整)。
2.3质量标准:投标人供应货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生产、制造及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环保产品相关认证;投标人供应货物的质量应符合合同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协议的相关要求,货物的质量、使用功能、技术指标、外形尺寸等须满足或优于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保证所供货物是符合国家、行业和产品生产、制造企业标准的,全新的,具有生产、制造企业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明且手续完整齐全的产品。货物交付招标人前保持生产、制造企业原包装,无拆封现象。货物能全面达到和满足招标人的验收标准和相关要求。所有货物除采购清单中明确的配置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
2.4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三包”等售后服务承诺,对交付招标人的货物提供优质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对非招标人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使用功能故障或瑕疵等无条件实施“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服务。
2.5交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交货方式及地点: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须符合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业主单位向职工持股企业采购管理的通知》(云电物资【2015】147号文)的规定且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3.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4投标人须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并在有效期内。
3.5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备相应设计、制造及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