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儋州市番雅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由海南省水务厅以琼水水保〔2017〕3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儋州市美万水库管养所,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0.0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本身;进行 公开招标 。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km2。针对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特点,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山、水、田、林、路进行综合治理的工程总体布局和措施设计。
注:本项目分项目本身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即按项目建设方案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不含监理、征地、移民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可同时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但不能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EPC(勘察、设计、 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只能分别承担其资质范围以内的工程建设任务)。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07 08:30:00至2017-12-13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