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燃气用户综合保险服务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用户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为降低因自然灾害和意外情况导致的企业天然气锅炉安全事故对企业财产和人员造成的损失,拟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天然气锅炉投保燃气用户保险或类似财产保险项目,具体包括财产保险(主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财产损失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4、服务期限:合同内约定之日起一年。
5、维护地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如为分公司(支公司),必须为市级及以上公司;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3、同属一个集团或系统的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单位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