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B-2017-0328-002
开标时间:2018-01-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HXZB-2017-0328-002
1. 招标条件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项目已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批复文号: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536号,建设资金已到位。对本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柳科乡境内,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3′~114°33′,北纬39°31′~39°38′,海拔1600m~2000m。
建设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4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1台,场内扩建50MVA变压器一台,拟接入南甸子梁110kV升压站(已建成)。南甸子梁110kV升压站#1主变容量为50MVA,为满足本期风电场的送出要求,需扩建第二台主变(已预留位置),主变容量为50MVA。送出共用一期(已建成)110kV线路接入灵丘220kV变电站并入电网。
2.2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依据“小业主、大监理”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对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项目(含风电场部分、升压站扩建部分)进行监理工作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计划建设工期:2018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仅供参考),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后续下发的时间为准,实际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设涉及诉讼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4 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至少有三个48MW或以上规模风电场建设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及监理范围)。
3.5 投标人应熟悉工程监理的规划许可报批和开工证等程序。
3.6总监资格: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从事专业工作年限8年以上,监理工作年限5年以上,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职务;电气、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8-01-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HXZB-2017-0328-002
1. 招标条件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项目已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批复文号: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536号,建设资金已到位。对本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柳科乡境内,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3′~114°33′,北纬39°31′~39°38′,海拔1600m~2000m。
建设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4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1台,场内扩建50MVA变压器一台,拟接入南甸子梁110kV升压站(已建成)。南甸子梁110kV升压站#1主变容量为50MVA,为满足本期风电场的送出要求,需扩建第二台主变(已预留位置),主变容量为50MVA。送出共用一期(已建成)110kV线路接入灵丘220kV变电站并入电网。
2.2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依据“小业主、大监理”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对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项目(含风电场部分、升压站扩建部分)进行监理工作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计划建设工期:2018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仅供参考),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后续下发的时间为准,实际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设涉及诉讼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4 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至少有三个48MW或以上规模风电场建设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及监理范围)。
3.5 投标人应熟悉工程监理的规划许可报批和开工证等程序。
3.6总监资格: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从事专业工作年限8年以上,监理工作年限5年以上,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职务;电气、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