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至临沧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2283号文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铁路〔2016〕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高速公路至碧溪,经过墨江、新平、镇沅县、景东县,止于临沧市临翔区,止点接规划的大理至临沧高速,是连接临沧、玉溪、昆明最便捷的公路通道。项目主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 25.5 米,路线全长 246.722 公里,互通式立交配套连接线 27.4 公里。全线共设 14 处互通式立交,特殊大桥、特大桥共 8 座,大桥 209 座,隧道 69 座(其中特长隧道 5座,长 34041 米)。 2.2招标内容:钢材、型钢,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2017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3.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3.2型钢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5-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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