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专递邮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ZY20170765QT 二、项目清单 序 号 类 别 名 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专递邮寄服务 1 三、项目依据:。 四、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09:00-12:00,13:30-16: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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