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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914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兴交发【2017】107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S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监理及监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路线总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起点位于阿尔山市蒙古大营北侧、与阿尔山市市政道路顺接,终点位于乌兰浩特市张嘴山,与已建成的市政道路顺接,途径白狼、五岔沟、明水河、索伦、好仁、察尔森,路线全长264.418公里,其中:完全利用既有二级公路19.1公里。全线共设大桥2268延米/12座,中桥1476.6延米/24座,其中新建大中桥755.4延米/3座,拆除新建大中桥2384.2延米/27座,完全利用605延米/6座;小桥36座,其中新建3座,其余拆除新建33座;涵洞277道(含完全利用16道),平面交叉142处。

1、k0+000~k9+000段(9.0公里)、k23+900~k102+500段(78.6公里)、k108+000~k116+000段(8.0公里)、k123+100~k148+000段(24.75公里),四段合计120.35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0米,路面宽9.0米。

K9+000~k23+900(14.900公里)、k102+500~k108+000(5.500公里)、k116+000~k123+100(7.110公里),合计27.5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0米,路面宽9.0米。

K148+000~k228+250(80.237公里)、k247+350~k264+570.558(17.221公里),合计97.45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0.5米。

K228+250~k247+350(19.1公里),本段经小白音扎拉嘎、察尔森镇,至东白音,现有旧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1.0米,路肩为2x0.5米混凝土预制块,该段为完全利用。

2、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大、中桥维持原标准),新建桥梁断面形式为:路基宽度10.0米(0.5米防撞墙+净-9.0米+0.5米防撞墙),路基宽度12.0米(0.5米防撞墙+净-11.0米+0.5米防撞墙);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B B01-2014)规定执行。

本项目总造价约为257.3万元。

2.2 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203线阿尔山至乌兰浩特公路工程环境监理及监测二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1)依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编制本项目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环保监理及监测实施方案,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提供环境监理及监测服务,定期提交环境监理及监测报告,并完成其他应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数据及报告;(2)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评报告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需的相关环境监理及监测工作;(3)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取暖设备选型及安装和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等);(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5)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确保招标人取得验收合格意见,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环境监理及监测标段的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证书(经营类别:生态类)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CMA计量认证(包含相应环境监测参数)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同时近5年内(2012年10月至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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