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SJSGSMLGL-2017-006
1.招标条件 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改扩建工程(美丽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6】1705号、云发改【2016】1785号文件批准建设,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交基建【2017】116号批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 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土工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怒江美丽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标段起点K73+500位于贡山县与福贡县交界,线路止于K147+518.31,位于福贡县北侧,接国道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公路改建工程三标段起点。线路全长74.175km(含长、短链)。主要工程数量:⑴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总量200.27万方。其中土石方挖方119.37万方,(其中挖土方33.65万方,挖石方82.42万方),填土石方84.2万方,路基支挡工程片石砼59万方。⑵路面工程:水泥稳定碎石29.23万方,沥青砼5.79万方。⑶桥涵工程:共设置大、中、小桥共1630.95m/39座(新建桥梁1333m/26座,改造利用桥梁共297.95m/13座),涵洞2241.02m/231道。⑷隧道工程:中隧道1560m/2座,短隧道585m/2座。项目砼总量77.35万方(其中砼20.79万方,片石混凝土56.56万方)。标段全部位于云南省怒江州福贡县境内,跨鹿马登镇、石月亮乡、马吉乡等3个乡镇。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平米;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且2013年、2014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平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2016)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只能中同类物资的一个包件。 3.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2月 15 日至 2017年 1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