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建“华大片区6#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8-10#楼”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泉州丰泽社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招标(招标编号:XMZB-2017-JPSG-64),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见“需求一览表”。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办理银行汇票,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汇票。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1.1.2 专用资质要求 专用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开标日前五年内(2013年1月11日到2018年1月10日),投标人具有3个已建成投产类似工程或10kV及以上已建成投产新建电网工程施工业绩。 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1.3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4代理投标:□接受;■不接受。 3.2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 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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