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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温州供电公司集体企业2017年集中采购12月份第二批紧急采购(非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国网浙江温州供电公司集体企业2017年集中采购12月份第二批紧急采购(非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温州图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 托,采用公开报名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参谈供应商”)就国网浙江温州供电公司集体企业2017年集中采购12月份第二批紧急采购(非物资)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详细内容: 标包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需求单位 要求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2-1 营销大楼配电自动化机房精密空调等购置 详见附件一 批 1 温州市图盛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指定 温州 图盛机房电气工程 详见附件三 批 1 温州市图盛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指定 温州 机房UPS系统 详见附件四 批 1 温州市图盛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指定 温州 二、应答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相应的国家认定企业资质,各专业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需求一览表》。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截至报价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自报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采购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7.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包/子包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服务参谈的; e、对于代理商参谈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服务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报价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_2017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_9时至11时,下午_14时至_16_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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