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招标编号: HNZB2017-12-03109
现对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对外承包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工期要求及质量目标
1.1项目概况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甘、宁三省交界的平凉市以东二十里铺。电厂总装机容量为4×300MW+2×600 MW燃煤机组。电厂输灰采用浓相正压气力输灰系统,每台炉设有七条输灰支管线和一条输灰总管线。其中六条支管线输送电除尘器各电场收集的飞灰,一条支管线输送省煤器灰斗沉集的飞灰。电厂共设五个灰库,每座灰库下设有两套湿式搅拌机,湿式搅拌机将干灰与水搅拌混合成含水率20~25%的调湿灰,装入汽车送往贮灰场进行碾压堆存或直接销售;干灰通过下料机装入密封式罐车,送往综合利用单位。贮灰场位于平凉市崆峒区三十里铺沟内。公司近三年发电量分别为60、84、80亿千瓦时,发电量受电力市场影响较大。现对2018年粉煤灰对外承包销售。
1.2招标内容及范围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粉煤灰(含全部灰库运行维护、#4灰库检修、贮灰场运营管理;承担石膏、炉渣、石子煤等运输处置和脱硫废水的处理。) |
万吨 |
60 |
上述货物数量为估算量,最终按实际出货量为准。
1.3交货时间、地点及质量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期内每天24小时随时交货。
交货地点:平凉市二十里铺平凉电厂灰库、石膏库、渣仓、石子煤仓。
质量要求:因电厂运行受电力市场和电网调度及进煤量和燃煤库存的影响,招标人对粉煤灰的数量、质量不做任何保障。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出售项目,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生产、加工或销售商。
(2)申请人具有贮灰场、灰库、湿灰搅拌机、分选系统等连续运行、维护10年以上业绩(以合同或电厂证明为准)。
(3)申请人具备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能力、符合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经营管理团队,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同时具有贮灰场、灰库、湿灰搅拌机、分选系统等生产运行专业人员20人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电力相关专业或5年以上火电厂工作经历),熟知输灰系统、放灰系统、湿排灰系统、分选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仪用气系统、流化风系统、工业水系统、脱硫废水系统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安全隐患排查及贮灰场的防汛防洪、防风抑尘、粉煤灰和小三样的整形堆存等的管理能力。
(4)申请人具有承担燃煤发电厂粉煤灰(包括石膏、炉渣、石子煤)整体销售近3年以上业绩,且近三年年销售量达到1000万元(以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的审计报告数字为准)。
(5)申请人具有粉煤灰储存设施和先进的粉煤灰分选系统及化验设备(提供设备清单)。
(6)生产现场配备两台以上的磅秤自动称重系统。
(7)申请人配备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各两台,洒水车一台。用于储灰场湿灰、石膏、炉渣、石子煤分区堆放、整形碾压、断面高度控制以及路基夯实、防洪防汛、隐患消除、防风抑尘等安全整治和环保治理工作。
(8)申请人具备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能力并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生产运行的统一调度,并能按照生产调度要求保证输灰管道畅通且不能出现高库位或胀库现象,能够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无环保事件发生。
(9)申请人具有内外部沟通和全面组织协调道路运输等所有业务的能力,并具有承担处罚责任的能力,积极履行社会义务。
(10)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
(1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1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资格审查(预审)时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13)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在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内,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4)不是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