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招标人”)现就四川凉山州盐源县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光伏扶贫电站)及送出工程可研等前期勘察设计(合同编号:YHDCD-201701)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促进盐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精准脱贫,盐源县与雅砻江公司签订了《盐源县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开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盐源县光伏扶贫指标规模共120 MW。
光伏扶贫电站场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境内,规划场址2个,规划总装机120 MW,2018~2020年每年备案1期,分3期进行备案,每期备案规模分别为50 MW 、40 MW、30MW,最终根据省能源局下达的光伏扶贫指标确定。
光伏扶贫电站场址概况如下:
1)棉垭光伏场址
棉桠光伏电站规划场址位于盐源县棉桠乡境内,站址位于已建核桃园光伏场址西南侧,总占地面积约2000亩,初步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场址中心地理坐标:N27°29'8.98",E101°38'25.68",海拔高程2350~2560m。场址位于盐源县城西侧,距盐源县城直线距离约23km,场址紧邻省道S216。
2)卫城(卫城1)光伏场址
卫城(卫城1)光伏电站规划场址位于盐源县卫城镇、大河乡、双河乡三个乡镇交界处,场址为南向缓坡地貌,总占地面积约2800亩,初步规划装机容量为70MW。场址中心地理坐标:N27°31'6.82",E101°37'36.60",海拔高程2500~2900m。场址距盐源县城直线距离约15km,距州府西昌直线距离约75km。目前可通过省道S307经乡道通往光伏场区,交通条件较好。
上述规划场址概况(拐点坐标)见招标人提供的资料附件,供参考。各规划场址具体范围及装机规模由承包人根据可研设计成果确定。若上述规划的2个场址装机规模不足120 MW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招标人增加其他光伏场址,以确保装机规模达到120 MW,合同费用不作调整。
四川凉山州盐源县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120 MW)及送出工程可研等前期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棉垭(估算装机规模50MW)、卫城(估算装机规模70MW)光伏电站的可研、专题报告及备案工作(2018~2020年每年备案1期,分3期进行备案,每期备案规模分别为50 MW 、40 MW、30MW,最终根据省能源局下达的光伏扶贫指标确定);光伏扶贫电站接入系统设计、送出工程可研、核准及初步设计等工作。具体如下:
(1)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分3期进行备案)
1)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可行性研究设计(包含土地综合利用方式及商业模式),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含场址区1:500地形测绘)和土地综合利用方式及商业模式的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等工作。考虑到光伏产品技术发展较快,在第2期、第3期可研报告评审前,承包人负责对可研报告中设备选型等技术方案进行复核,保证设备选型先进性和技术经济性。
2)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前期专题报告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规划选址设计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土地预审报告及相关工作(包括租地、临时用地、永久用地范围的勘测定界、临时用地复垦报告、地面附着物调查、租地价格及费用组成等内容)、林勘报告、草原专题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考古调查与文物影响证明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军事保护区的证明文件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地方政府要求的相关专题的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3)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备案工作(2018~2020年每年备案1期,分3期进行备案,每期备案规模分别为50 MW 、40 MW、30MW,最终根据省能源局下达的光伏扶贫指标确定),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的编制(包括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方案,方案应包括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股比构成、扶贫对象、扶贫收益分配方案、电网接入条件、运行管理主体、投资效率分析等)、评审及报批等工作。
4)协助业主开展光伏电站用地(租地)手续办理。
(2)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
1)光伏扶贫电站接入系统设计(棉垭光伏扶贫电站初步考虑接入已建成运行的核桃园光伏电站升压站)。
2)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审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3)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规划选址意见书(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土地预审报告、林勘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考古调查与文物影响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地方政府要求的相关专题的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4)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项目核准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报审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5)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初步设计、报审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3)其他
1)承包人负责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报送本合同的设计报告(成果),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委托单位及时对设计成果进行咨询、审查,负责承办咨询、审查会议会务并承担相应会务费用(包括会议相应的交通、食、宿、会务、咨询等全部费用),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批(审查)意见。
2)经盐源县协调,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对招标人在盐源县初选的光伏场址范围内的基本草原调出,技术服务工作费用约5万元,该费用以暂定价方式列入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具体费用由招标人与技术服务单位协商确定,招标人将该费用支付给本项目承包人,由本项目承包人将该费用支付给技术服务单位。
3. 工作时限及节点要求
(1)光伏扶贫电站
本合同签订后,工作节点如下:
1. 第1期光伏电站(2018年建设指标)
2018年3月1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
2018年3月31日,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所需的专题报告及批文。
2018年4月30日,完成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批文取得。
2. 第2期光伏(2019年建设指标)
2018年3月1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第1期可研报告同步完成)。
2018年11月30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考虑到光伏产品技术发展较快,在可研报告评审前,承包人负责对可研报告中设备选型等技术方案进行复核,保证设备选型先进性和技术经济性。
2019年1月1日,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所需的专题报告及批文。
2019年1月31日,完成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批文取得。
若因2019年光伏电站建设指标下达时间调整或其他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项目工作节点,承包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及专题报告编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前期专题报告及批文等),合同费用不作调整。
3. 第3期光伏(2020年建设指标)
2018年3月1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第1期可研报告同步完成)。
2019年11月30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考虑到光伏产品技术发展较快,在可研报告评审前,承包人负责对可研报告中设备选型等技术方案进行复核,保证设备选型先进性和技术经济性。
2020年1月1日,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所需的专题报告及批文。
2020年1月31日,完成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批文取得。
若因2020年光伏电站建设指标下达时间调整或其他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项目工作节点,承包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及专题报告编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前期专题报告及批文等),合同费用不作调整。
(2)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
本合同签订后,工作节点如下:
2018月3月31日,完成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2018年4月30日,完成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2018年4月30日,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2018年5月31日,完成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2018年5月31日,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核准(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前期专题报告、报批及批文)。
2018年5月31日,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初步设计及评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近5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装机规模不小于49.5MW光伏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电力行业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近5年担任过单个项目装机规模不小于49.5MW光伏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总);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4日15:00:00----2017年12月20日18:0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招标人”)现就四川凉山州盐源县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光伏扶贫电站)及送出工程可研等前期勘察设计(合同编号:YHDCD-201701)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促进盐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精准脱贫,盐源县与雅砻江公司签订了《盐源县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开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盐源县光伏扶贫指标规模共120 MW。
光伏扶贫电站场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境内,规划场址2个,规划总装机120 MW,2018~2020年每年备案1期,分3期进行备案,每期备案规模分别为50 MW 、40 MW、30MW,最终根据省能源局下达的光伏扶贫指标确定。
光伏扶贫电站场址概况如下:
1)棉垭光伏场址
棉桠光伏电站规划场址位于盐源县棉桠乡境内,站址位于已建核桃园光伏场址西南侧,总占地面积约2000亩,初步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场址中心地理坐标:N27°29'8.98",E101°38'25.68",海拔高程2350~2560m。场址位于盐源县城西侧,距盐源县城直线距离约23km,场址紧邻省道S216。
2)卫城(卫城1)光伏场址
卫城(卫城1)光伏电站规划场址位于盐源县卫城镇、大河乡、双河乡三个乡镇交界处,场址为南向缓坡地貌,总占地面积约2800亩,初步规划装机容量为70MW。场址中心地理坐标:N27°31'6.82",E101°37'36.60",海拔高程2500~2900m。场址距盐源县城直线距离约15km,距州府西昌直线距离约75km。目前可通过省道S307经乡道通往光伏场区,交通条件较好。
上述规划场址概况(拐点坐标)见招标人提供的资料附件,供参考。各规划场址具体范围及装机规模由承包人根据可研设计成果确定。若上述规划的2个场址装机规模不足120 MW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招标人增加其他光伏场址,以确保装机规模达到120 MW,合同费用不作调整。
四川凉山州盐源县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120 MW)及送出工程可研等前期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棉垭(估算装机规模50MW)、卫城(估算装机规模70MW)光伏电站的可研、专题报告及备案工作(2018~2020年每年备案1期,分3期进行备案,每期备案规模分别为50 MW 、40 MW、30MW,最终根据省能源局下达的光伏扶贫指标确定);光伏扶贫电站接入系统设计、送出工程可研、核准及初步设计等工作。具体如下:
(1)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分3期进行备案)
1)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可行性研究设计(包含土地综合利用方式及商业模式),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含场址区1:500地形测绘)和土地综合利用方式及商业模式的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等工作。考虑到光伏产品技术发展较快,在第2期、第3期可研报告评审前,承包人负责对可研报告中设备选型等技术方案进行复核,保证设备选型先进性和技术经济性。
2)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前期专题报告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规划选址设计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土地预审报告及相关工作(包括租地、临时用地、永久用地范围的勘测定界、临时用地复垦报告、地面附着物调查、租地价格及费用组成等内容)、林勘报告、草原专题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考古调查与文物影响证明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军事保护区的证明文件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地方政府要求的相关专题的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3)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备案工作(2018~2020年每年备案1期,分3期进行备案,每期备案规模分别为50 MW 、40 MW、30MW,最终根据省能源局下达的光伏扶贫指标确定),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的编制(包括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方案,方案应包括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股比构成、扶贫对象、扶贫收益分配方案、电网接入条件、运行管理主体、投资效率分析等)、评审及报批等工作。
4)协助业主开展光伏电站用地(租地)手续办理。
(2)棉垭、卫城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
1)光伏扶贫电站接入系统设计(棉垭光伏扶贫电站初步考虑接入已建成运行的核桃园光伏电站升压站)。
2)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审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3)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规划选址意见书(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土地预审报告、林勘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考古调查与文物影响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地方政府要求的相关专题的编制、报批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4)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项目核准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报审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5)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初步设计、报审及批文取得等工作。
(3)其他
1)承包人负责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报送本合同的设计报告(成果),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委托单位及时对设计成果进行咨询、审查,负责承办咨询、审查会议会务并承担相应会务费用(包括会议相应的交通、食、宿、会务、咨询等全部费用),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批(审查)意见。
2)经盐源县协调,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对招标人在盐源县初选的光伏场址范围内的基本草原调出,技术服务工作费用约5万元,该费用以暂定价方式列入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具体费用由招标人与技术服务单位协商确定,招标人将该费用支付给本项目承包人,由本项目承包人将该费用支付给技术服务单位。
3. 工作时限及节点要求
(1)光伏扶贫电站
本合同签订后,工作节点如下:
1. 第1期光伏电站(2018年建设指标)
2018年3月1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
2018年3月31日,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所需的专题报告及批文。
2018年4月30日,完成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批文取得。
2. 第2期光伏(2019年建设指标)
2018年3月1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第1期可研报告同步完成)。
2018年11月30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考虑到光伏产品技术发展较快,在可研报告评审前,承包人负责对可研报告中设备选型等技术方案进行复核,保证设备选型先进性和技术经济性。
2019年1月1日,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所需的专题报告及批文。
2019年1月31日,完成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批文取得。
若因2019年光伏电站建设指标下达时间调整或其他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项目工作节点,承包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及专题报告编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前期专题报告及批文等),合同费用不作调整。
3. 第3期光伏(2020年建设指标)
2018年3月1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第1期可研报告同步完成)。
2019年11月30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考虑到光伏产品技术发展较快,在可研报告评审前,承包人负责对可研报告中设备选型等技术方案进行复核,保证设备选型先进性和技术经济性。
2020年1月1日,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所需的专题报告及批文。
2020年1月31日,完成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批文取得。
若因2020年光伏电站建设指标下达时间调整或其他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项目工作节点,承包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及专题报告编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前期专题报告及批文等),合同费用不作调整。
(2)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
本合同签订后,工作节点如下:
2018月3月31日,完成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2018年4月30日,完成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2018年4月30日,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2018年5月31日,完成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2018年5月31日,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核准(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前期专题报告、报批及批文)。
2018年5月31日,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送出工程初步设计及评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近5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装机规模不小于49.5MW光伏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电力行业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近5年担任过单个项目装机规模不小于49.5MW光伏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总);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4日15:00:00----2017年12月20日18: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