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0106-1712-GH1209
开标时间:2018-01-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炉自动配加料及熔炼、球化除尘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106-1712-GH1209
1. 招标条件
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炉自动配加料及熔炼、球化除尘设备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炉自动配加料及熔炼、球化除尘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电炉自动配加料及熔炼、球化除尘设备;
2.2 数量:1套;
2.3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2.4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3.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生产技术,拥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良的加工设备。
3.1.3 合格有效的试验报告、产品或相关组件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告知企业资产提供抵押或担保的实际状态。
3.3、投标人业绩:提供2014年12月14日至今的业绩情况(需提供本单位此次投标的同型号产品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
3.4.1 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4.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4.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须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3.5.2 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系统,在投标书中应提出在设备保证期满后技术服务的具体措施、零部件的供应情况等;
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2018-01-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炉自动配加料及熔炼、球化除尘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106-1712-GH1209
1. 招标条件
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炉自动配加料及熔炼、球化除尘设备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炉自动配加料及熔炼、球化除尘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电炉自动配加料及熔炼、球化除尘设备;
2.2 数量:1套;
2.3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2.4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3.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生产技术,拥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良的加工设备。
3.1.3 合格有效的试验报告、产品或相关组件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告知企业资产提供抵押或担保的实际状态。
3.3、投标人业绩:提供2014年12月14日至今的业绩情况(需提供本单位此次投标的同型号产品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
3.4.1 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4.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4.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须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3.5.2 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系统,在投标书中应提出在设备保证期满后技术服务的具体措施、零部件的供应情况等;
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