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碚区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N15/03地块。
2.2项目规模: 渝能?嘉湾壹号二期N15/03地块(南区A组团)建筑面积为176307.19m2(地上建筑面积120782.70m2,地下建筑面积55524.49m2),共分为两个标段,一二标段划分详《标段划分结构图11.21》。本工程为二标段,建筑面积约74466.99平米。工程内容为:A31#~A36#楼及车库结构(后浇带)图纸 10~12轴/V~AJ轴、8~12轴/V~W轴、8~9轴/T~W轴、1/01~1轴/1/A~F轴之间连线后浇带以西、以北(包含后浇带),不包含1~8轴/1/F~T轴车库入口部分。单项合同估价约14000.00万元。
2.3计划工期:570日历天。完成质监站参与的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意见书。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初装修工程、门窗及栏杆雨棚等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室外小区道路工程、护坡挡墙工程、车库地坪、标识标牌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合同协议书关于工程范围的约定,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视为招标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
知》1.4.1条规定):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度均不亏损。
3.1.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3.1.4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
3.1.5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具有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业绩或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亿元且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业绩(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为准)。
3.1.6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碚区蔡家组团N标准分区N15/03地块。
2.2项目规模: 渝能?嘉湾壹号二期N15/03地块(南区A组团)建筑面积为176307.19m2(地上建筑面积120782.70m2,地下建筑面积55524.49m2),共分为两个标段,一二标段划分详《标段划分结构图11.21》。本工程为二标段,建筑面积约74466.99平米。工程内容为:A31#~A36#楼及车库结构(后浇带)图纸 10~12轴/V~AJ轴、8~12轴/V~W轴、8~9轴/T~W轴、1/01~1轴/1/A~F轴之间连线后浇带以西、以北(包含后浇带),不包含1~8轴/1/F~T轴车库入口部分。单项合同估价约14000.00万元。
2.3计划工期:570日历天。完成质监站参与的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意见书。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初装修工程、门窗及栏杆雨棚等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室外小区道路工程、护坡挡墙工程、车库地坪、标识标牌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合同协议书关于工程范围的约定,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视为招标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
知》1.4.1条规定):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度均不亏损。
3.1.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3.1.4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
3.1.5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具有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业绩或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亿元且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业绩(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为准)。
3.1.6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