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国电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国电思达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项目现场定检及临时用车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3-FJZB17-0955( 01- 01)
日 期: 2017年12月14日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国电思达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项目现场定检及临时用车服务 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北京国电思达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签订合同日起一年内, 招标人项目预估350次定检用车和150次临时租车服务需求,服务车辆为2.0四驱越野及以上车型(汽油版,轴距不小于2700mm)配备驻场司机。车辆服务于招标人位于全国各地的风电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价应为车辆服务配备驻场司机的费用,招标人承担车辆到达服务地点后租赁行为存续期间司机住宿、合理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此次定检及临时用车为招标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及费用以实际产生的数量或车次为准)。
1.3.2 服务期限
定检用车期限约3个月/车/次,服务车辆及驻场司机需要全程配合招标单位定检人员定检期间用车服务。临时租车期限约1个月/车/次,并配备驻场司机。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2018年项目现场定检及临时用车服务 |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汽车租赁项目或投标人所在地《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其他当地交管部门准许开展汽车租赁业务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中必须包含“汽车租赁”项目。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应具有1个及以上对公租车服务,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14日 09:00起- 2017年12月22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