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8乌银线水毁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8乌银线水毁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以《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S218乌银线水毁治理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17】298号)及阿公路发【2017】3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公路养护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乌力吉边防公路机械化养护队,招标代理为内蒙古立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S218乌银线采取原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8.5米,路面宽8.0米,设计时速40km/h。本工程主要对K0+000-K33+000段范围内出现的路基沉陷和路面网裂等病害进行处理、在易水毁路段设置明板涵。K8+720-K8+970段、K32+510-K32+780段提高路基,在K8+850、K32+639处分别增设1-4m盖板涵;在K5+800、K8+850、K32+639涵洞处设置3处/390m浆砌片石护坡;对K19+000-K19+200、K19+720-K19+800、K19+800-K23+100、K23+500-K24+600、K25+500-K30+000段车辙、沉陷严重路段共计9180m,采取挖除旧路路面结构层、路基换填60cm风积沙的处置方案,重新铺筑路面垫层、基层及面层,路面基层与面层间加铺玻纤土工格栅。
2.2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7月15日,总工期3.5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涵洞等施工的监理。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修复里程(Km) | 建设内容 |
ZJ | SG | K0+000-K33+000 | 33.00 | 路基沉陷和路面网裂等病害进行处理、在易水毁路段设置明板涵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 近 5 年(201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监理任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 10 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 10 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期限必须满足 10 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境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缩小打印版视为复印件)。
4.评标办法
本次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 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 CA 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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