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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6年宜宾市翠屏区南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水务局、宜宾市财政局宜水许可【2017】20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区发改【2017】比选备案第9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市翠屏区明威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6年宜宾市翠屏区南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翠屏区明威镇白塔村(建卡贫困村)、民东村(建卡贫困村)、民凉村
实施时间 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00.00%,修建石埂梯田21.28公顷,发展果木林96.51公顷,封禁治理401.07公顷,保土耕作481.14公顷,修建蓄水池6口,沉砂池34个,截排水沟2.5千米,作业道路2.5千米
建设资金 省财政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其他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6年宜宾市翠屏区南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拟任该项目负责人须持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不包含临时二级建造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资格:本单位在职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五大员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派往本工程人员资格证书、名单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签订合同和施工时不得调换,否则视为转包;(2)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选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采用A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彩扫传至比选人(邮 箱:240141280 @qq.com),转账时注明:“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6年宜宾市翠屏区南田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2月1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12月22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95.53 4.7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2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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